| 第一章 总 则 |
第一条: |
深圳市中畅导游俱乐部(以下称俱乐部),隶属于深圳市中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,是深圳市导游人员和旅游爱好者在自愿的原则上组织起来的团体。 |
第二条: |
俱乐部组织起来的团体系以深圳市中畅导游公司为基础,有关旅游院校、新闻媒体、旅游行业专家、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以及专职导游员、旅游专业学生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的行业社会组织。俱乐部是联系旅游行政管理部门、旅游者、导游人员(行业)的桥梁,是增进了解、促进友谊与合作的纽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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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: |
俱乐部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和国家政策、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建设;培养高素质的导游人才为深圳旅游业服务;依据国家法规政策,旅游管理规章制度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致力为会员服务;重视导游队伍的思想及业务建设,增强导游人员的凝聚力;通过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,激发会员自信、自律、自觉的价值观,提高个人综合素质, 反对导游活动中的不良倾向,竖立深圳导游的优秀形象,维护深圳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。 |
第二章 任 务 |
第四条: |
积极向社会宣传旅游产业的新形势;旅游从业人员奉献社会,提高自我的现实意义;树立旅游业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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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: |
在会员中运用各种活动形式,学习贯彻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等法规制度。 |
第六条: |
组织研究和探讨导游工作理论、方法与技巧、技能及开展对管理方法等方面的交流,维护和保障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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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: |
培养和提高全体会员的综合素质,通过学术性与思想性交流、竞赛、讲座等活动,达到相互学习、相互沟通、相互促进,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。 |
第八条: |
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全体会员体质,确保导游工作圆满完成。通过组建篮球队、乒乓球队及羽毛球队等,开展一系列竞赛活动。 |
第九条: |
组织诗歌、故事朗诵会及歌咏竞赛活动,从而提高导游人员的语言能力和文化艺术欣赏水平,同时丰富导游人员在长途导游中的知识。 |
第十条: |
组织会员自费考察线路、老导游作示范讲解等专业活动,共同提高业务水平。 |
第十一条: |
组织会员与周边省、市导游的联谊竞赛活动,培养和提高导游人员参与各项导游业务的竞赛能力。 |
第十二条: |
培养、发掘、推荐酷爱旅游行业、致力从事导游工作的新型人才,充实导游队伍。 |
第十三条: |
组织会员开展导游词、导游艺术技巧、导游业务实践等方面的编写、创作、研讨与交流活动。 |
第十四条: |
组织各种与社会各界人士交流的联谊活动。 |
第十五条: |
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、旅行社、各媒体推荐优秀导游,宣传好人好事,培养和选拔旅游专业院校优秀学生成为“合格导游”,并向各旅游企业推荐优秀人才。 |
第十六条: |
规范导游服务标准,抑制一切不良行为。 |
第十七条: |
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、协助会员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与协调工作。 |
第三章 组 织 |
第十八条: |
俱乐部由理事会集体领导。理事会是俱乐部的组织执行机构,每届任期一年。
理事会下设:
总顾问一名;
会长一名;副会长二名;
秘书长一名、副秘书长二名;
财务部长一名、财务副部长一名;
组织部长一名、组织副部长一名;
文体部长一名、文体副部长一名;
(除顾问和会长外,其他职务人选经由选举形式产生) |
第十九条: |
理事会及其机构的职责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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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总顾问:由深圳市中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领导担任。贯彻国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工作的
方针、政策精神,领导和指导俱乐部全面工作。
2 、正副会长:制定俱乐部年度工作计划、实施常务管理,监督各部门工作情况与进度。监
督俱乐部章程的贯彻实施。
3 、正副秘书长:辅助正副会长执行俱乐部开展的各项事务 工作,负责召开理事会会议,负
责执行年度工作计划,负责组织策划俱乐部内部与外部的各项活动(包括会议、培训、
比赛、报告交流、娱乐等)
4 、正副财务部长:负责俱乐部财务费用统筹工作,收取会员会费,管理俱乐部的收支。
5 、正副组织部长:协助正副秘书长组织各种活动,担任活动期间的执行工作。
6 、正副文体部长:协助正副秘书长组织各种活动,负责每次文体活动的宣传工作和执行工
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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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乐部为了便于组织管理,设立会员部和准会员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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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会员部该部会员系经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之持证人员,并服务于各旅行社
的导游员。
2 、准会员部包括未报考国家导游员资格证者(含报考未通过的人员)、即尚未持证的导
游;在旅游专业校院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及应届毕业生;社会上有正 当职业(高中毕业
以上学历)的青年,但入会一年内须 考上全国导游证,未考上者将退出俱乐部。 |
第四章 会 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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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: |
申请入会必须真实填写入会申请表,经面试审核批准, 交纳会费,发给会员卡后即正式成为会员或准会员。 |
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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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的权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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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享有俱乐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
2 、享有参加俱乐部的会议、学术交流、培训等活动的权利。
3 、享受优先参加俱乐部组织各项活动的权利。
4 、享受各种优惠(会员价和非会员价的区分)(凭本人会员卡到“深圳书城培训中心”参
加各种培训可获九折优惠)。
5 、免费获得俱乐部发放的各种赠(礼)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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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的义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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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会员必须严格执行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及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 、会员必须遵守俱乐部章程,执行俱乐部决议,关心热爱俱乐部,维护俱乐部声誉。
3 、接受俱乐部培训、教育、监督,积极参加各种会议活动,不无故缺席,自觉提高自我的
综合素质。
4 、会员应该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提高中畅导游员的整体形象及素质水平。
5 、按时交纳会费。如组织大型活动,费用由参加者分担( AA 制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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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俱乐部经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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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乐部经费来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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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会员会费: 100 元 / 人。
2 、由本市旅游企业、旅行社自愿提供赞助。
3 、开展有偿服务收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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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: |
俱乐部设立兼职财务管理人员,每年度公布收支帐目以便财务公开接受会员监督。 |
第二十六条: |
经费用以支付各项活动开支、行政开支及办公费用,理事会管理津贴。 |
第二十七条: |
俱乐部理事会成员免交会费。 |
第七章 附 则 |
第二十八条: |
本组织及其章程报有关领导、管理部门批准备案,完 善俱乐部成立手续。 |
第二十九条: |
本章程各项解释事宜,由理事会负责,未尽事宜由理事会研究解决。 |
第三十条: |
俱乐部从二 00 三年八月一日起正式成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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